导语
笋干保存不好容易发霉生虫,为了让生产的笋干不易变质,且色泽白亮,卖相更好看,两人走上了犯罪之路。这也提醒我们广大民众,购买竹笋时候,一定要认真鉴定,千万别买了硫磺熏制的竹笋哦。
案件概况
2014年3月,被告人庞某萍与被告人庞某英,共同商量以硫磺熏制竹笋的方式来加工竹笋以谋取利益。本案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8月5日向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9月24日金秀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庞某萍、庞某英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案件经过
2014年3月,被告人庞某萍与庞某英共同商量以硫磺熏制竹笋的方式来加工竹笋以谋取利益,由庞某萍到荔浦县购买硫磺等加工竹笋的原料,二人共同请赵某帮忙以每斤一元的价格收购新鲜竹笋7000多斤。2014年3月16日开始,两被告人开始在忠良乡赵某所经营的板厂内以硫磺熏制竹笋,还未将硫磺笋出卖。该案经公安机关查获涉案硫磺笋5110千克。经鉴定,送检的1号竹笋二氧化硫残留量为2.36g/kg,送检的2号竹笋二氧化硫残留量为2.74g/kg,均已经超过国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
每天学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